年度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慢性病资格复审通知 广大参保职工、居民: 为保障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及时享受,有效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工作的通知》(〔〕号)精神,现就门诊慢性病复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及病种 复审范围:年及以前年度经资格认定及复审认定通过的,现在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年认定通过的不在本次复审范围) 复审病种: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趾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多耐药肺结核13种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 二、复审资料 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样表可在“西安高新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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