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SLE患者必须在病情确实持续稳定的基础上、去除复发和反跳的因素后,方可考虑减激素。减激素后仍须保持病情稳定,否则就意味着失败。

所谓的“病情确实持续稳定”是指临床症状消失,实验室检查指标正常或较长时间的稳定,血象恢复正常等。另外,还要消除可能引起复发的各种因素,如感染、过度劳累、怀孕期间等。如果患者近期生活或工作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也不应考虑减激素。

减、停激素,虽然不是治疗的最终目的,但也是整个治疗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减停得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命运”。

如果治疗中出现激素骤减骤停,势必引起反跳。狼疮的反复发作会使病情越来越重,无论是治疗过程中,还是在稳定期内,都应尽力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减激素的过程宜慢不宜快,在保持病情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条件、有步骤地逐步减小用量,同时每次激素用量下一个台阶,都应同时适当加大具有替代激素抗炎性质的药物使用量,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变化及化验检查结果等情况,对处方作必要调整。待病情稳定后,可适当减少替代用药量,到达维持量并持续稳定一段时间后再减激素。

激素减量的原则及具体做法

1、急性活动期狼疮在临床和实验室指标,如发热、蛋白尿、血沉、血小板减少等得到基本控制后(约3~4周),病情确实已经持续稳定了一段时间,方可考虑减激素问题。

2、减激素的量每次以不超过总量的1/4递减为宜。剂量在每日30mg以下者,每次减量需少些,时间要长些,约6~12个月减至15mg;至每日15mg以下维持量时,递减应缓慢,约3~6个月左右,每次减少强的松半片(2.5mg)或1/4片(1.25mg)。如开始减量后没有持续稳定,就绝不能考虑继续减的问题。

3、在减、停激素过程中,随时出现如感染等情况时,可考虑再次增加激素的使用量。在先前剂量基础上每日在增加5~10mg。

4、长期服激素的病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甚至萎缩,减量后病情容易反跳,更应谨慎。在服用强的松维持量每日15mg以下达一年以上者,必须病情基本缓解并且稳定,同时需测定补体C3在正常值范围,抗Sm抗体阴性,IFANA滴度在1:40以下,或抗体DNA定量放射免疫测定在30u/ml左右,才能适当减少1/4~1/2片,长期服用强的松每日5mg的病人已数年者,可考虑不再继续减量。

5、对长期依赖糖皮质激素的病人,出现了骨坏死,非将激素减量的情况下,可在治疗狼疮的基本方中,加入补肾填精的促激素汤,以促进体内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代偿功能,提高体内的激素水平。由于中药作用缓慢,需服用3个月以上,在病情稳定的基础上,才能考虑谨慎地减少激素剂量。

6、只有在免疫功能趋于正常,才能做到减少激素的用量而病情不出现反跳。所以在减激素的过程中要应用免疫刺激要以调节免疫功能。

大掌柜提示

部分患者在病情稳定或者在未稳定期间,一味追求激素减量或者停用,其实并不是理智的行为;

激素的副作用固然较大,但在稳定sle病情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请以生命为重;

sle患者个体化治疗差异较大,不可盲目攀比,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遵医嘱进行调药。

文章内容摘自红斑狼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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