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1.1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减少症是指外周血血小板计数(PLT)<×/L。通常情况下,血小板<50×/L时,即存在皮肤、黏膜出血的危险性;<20×/L时,有自发性出血的高度危险性;<10×/L时则有极高度危险性。 血小板数量减少是出血性疾病最常见的病因。单纯血小板减少症的病因可分为血小板生成减少、血小板破坏增加和血小板分布异常三大类。血小板生成减少主要见于放/化疗所致骨髓抑制、再生障碍性贫血(AA)、急性白血病(AL)以及感染等。血小板破坏增加主要包括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TTP)、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HIT)、系统性红斑狼疮(SLE)、HIV-1相关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药物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等。血小板分布异常主要见于脾功能亢进以及其他药物诱发。 对于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首先为病因处理,例如对于ITP,可以采用糖皮质激素、丙种球蛋白以及脾切除治疗;对于AA可采用免疫抑制方案等治疗。血小板输注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失患者的出血症状,恢复和维持人体正常止血和凝血功能;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血小板减少情况。 目前认为,对于因血小板减少而非血小板功能缺陷发生显著出血的患者,为了获得持续的后续升血小板效应,可以考虑在血小板输注的同时,应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例如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等。近年的研究表明,使用rhIL11类促血小板药物可以缩短血小板减少症的病程,减少血小板的输注,从而降低血小板输注的风险,并减轻其严重程度。 1.2rhIL11 白介素11(IL11)是由造血微环境基质细胞和部分间叶细胞产生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IL11的促造血功能主要表现在直接刺激造血干细胞和巨核系祖细胞的增殖,诱导巨核细胞分化成熟,促进高倍性巨核细胞生成,增加单个巨核细胞血小板的产量,从而增加血小板的生成。 2rhIL11治疗血小板减少症 2.1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IT) CIT是临床常见的化疗药物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有可能导致降低化疗药物剂量强度、密度或推迟化疗,甚至终止化疗,由此明显地影响客观疗效和生存获益,并且增加医疗费用。 对于CIT的治疗通常采取调整化疗方案、输注血小板和/或给予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当患者存在明显的出血倾向时,需要输注血小板治疗;而患者虽未出现明显的出血症状,但PLT很低(≤10×/L),存在较大的出血风险,或者PLT较低(≤20×/L)伴发热时,需要预防性输注血小板。促血小板生成药物除了rhIL11外,还有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TPO受体激动剂罗米司亭(Romiplostim)和艾曲波帕(Ehmmbopag)。目前,只有rhIL11和rhTPO获得我国CFDA批准用于治疗CIT。 治疗恶性肿瘤患者放、化疗后的血小板减少症的临床观察中,rhIL11和rhTPO两者的疗效相似;rhIL11停药后,药物后续效应仍然存在,回升血小板作用维持时间较长。 2.1.1CIT的有指征治疗目前认为化疗后6~24h即可开始应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rhIL11推荐剂量为50μg/kg,皮下注射,每天1次,连用7~14天,直至血小板计数≥×/L,或至血小板绝对值较基线提高50×/L时停药。 2.1.2CIT的二级预防 二级预防又称为临床前期预防(或次级预防),即对既往曾经发生Ⅲ/Ⅳ级血小板减少的患者而言,针对可能导致血小板再次减少、出血风险较高的致病因素所进行的预防性措施。二级预防用药的目的为预防化疗后血小板减少或保证化疗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进行。 一般认为CIT出血的高风险因素包括:(1)既往有出血史;(2)化疗前PLT<75×/L;(3)接受含铂类、吉西他滨、阿糖胞苷以及蒽环类等药物的化疗;(4)肿瘤细胞骨髓浸润所造成的血小板减少;(5)体能状态ECOG评分≥2分;(6)既往接受过放疗,特别是长骨、扁骨(如骨盆、胸骨等)接受过放疗。 如果患者既往化疗后发生Ⅲ/Ⅳ级血小板减少、本周期化疗结束后有血小板下降趋势,存在出血高风险因素,推荐化疗后6~24h开始预防性应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如果患者无出血高风险因素,推荐在PLT<75×/L时开始使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至化疗抑制作用消失,且PLT≥×/L时停药。rhIL11推荐剂量为50μg/kg,皮下注射,每天1次;但是在下一个周期化疗开始前2天和化疗中不得应用rhIL11。 2.2白血病患者血小板减少 感染、出血和多脏器衰竭是AL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白血病疾病浸润骨髓,直接破坏造血微环境和造血干细胞,导致血小板生成减少,患者初诊时常有血小板中到重度减少。化疗是AL治疗的主要手段。 2.2.1白血病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的有指征治疗治疗流程参见图2。 2.2.2白血病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的一级预防 一级预防亦称为病因预防(或初级预防),是指在疾病发生前的预防。对首次接受大剂量化疗的患者而言,一级预防是指针对可能导致出现出血风险较高的因素,在第1个周期化疗后立即进行的预防措施。 白血病患者出血的高风险因素,包括:(1)疾病恶性程度高;(2)既往有出血史;(3)接受高剂量阿糖胞苷、地西他滨等药物的化疗;(4)体能状态ECOG评分≥2分;(5)合并感染。 对于接受高出血风险化疗方案的AL患者,无论治疗目的是治愈、延长生存期或是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均建议化疗后预防性应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rhIL11等)。通常采取化疗后6~24h应用rhIL11,50μg/kg,皮下注射,每天1次,连用7~14天,或至化疗抑制作用消失,且PLT≥×/L时停药。 2.2.3rhIL11降低血液病化疗患者感染发生率 2.3再生障碍性贫血所致血小板减少 IL11协同IL3、干细胞因子(SCF)等能够促进原始祖细胞的增殖,在造血微环境中能旁分泌和自分泌生长因子,改善造血微环境。 rhIL11治疗AA患者血小板减少,呈时间依赖性,用药时间越长,患者血小板涨幅越明显,血小板输注比例越低,患者出血体征改善越明显,药物安全性、耐受性良好。 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红细胞疾病(贫血)学组制定的《再生障碍性贫血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年版)》中,推荐rhIL11用于AA的促造血治疗。rhIL11推荐用法:50μg/kg,皮下注射,每天1次,连用12周,或至PLT≥×/L时停药。 2.4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版)》推荐促血小板生成药物用于ITP的二线治疗,或存在严重出血或出血风险伴PLT<10×/L的ITP患者的紧急治疗。 3rhIL11用药的安全性管理建议 3.1不良反应概述 临床上使用rhIL11后主要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发热、水肿、心动过速、短暂贫血及结膜充血等;大多数为轻至中度,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退。 3.2一般不良反应 3.2.1乏力 3.2.2发热 3.2.3短暂贫血 3.2.4结膜充血 3.3特别北京白癜风医院在哪白癜风是怎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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