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InstituteforHealthandCareExcellence,NICE)近期发布了“血液输注指南”,旨在提高输血替代方案的应用,最大限度节约用血。相关内容于年11月发表在BMJ杂志上。

输血在临床实践中常见,但输血亦可导致一些风险。输血的替代方案仍未被充分应用。英国审计数据显示,不恰当的血液成分输注率≥20%。这增加了患者接受错误血液输注风险及并发症(如循环超负荷、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发生风险,增加了珍贵资源的浪费及治疗成本。输血替代方案仍未被充分应用。对于血小板输注的管理,NICE主要就以下方面提出了建议:

正在出血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合并临床显著出血[世界卫生组织(WHO)出血分级为2级,如鼻出血时间较长、广泛皮肤出血、呕血和黑粪]、血小板计数<30×/L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考虑输注血小板。

·对于合并下列情况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应采取较高的血小板阈值(最大×/L)。

—重度出血(WHO出血分级为3或4级,如需要输注红细胞的出血患者);

—重要器官出血,如中枢神经系统,包括眼

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应考虑将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阈值提高至>50×/L。

·对于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高危出血患者,可考虑采取较高的血小板输注阈值[如(50~75)×/L],并考虑下列因素:

—患者接受的特殊操作

—血小板减少症的诱发原因

—血小板计数是否下降

—止血异常的原因

·对于接受重要器官手术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如中枢神经系统(包括眼后段),应考虑将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阈值提高至>×/L。

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无出血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血小板计数<10×/L、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无出血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考虑预防性输注血小板,除非可采取替代方案或患者禁忌输注血小板,如慢性骨髓衰竭、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或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不适宜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患者

·对于下列患者,不需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慢性骨髓衰竭、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或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对于接受低出血风险操作的患者、接受中心静脉置管的成人患者、以及接受骨髓穿刺及骨髓环钻活检(trephinebiopsy)的患者,不需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剂量

·常规血小板输注剂量不宜超过1个单位。

·对于合并重要器官(如中枢神经系统,包括眼部)出血的重度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超过1个单位。

·输注血小板后,应重新评估患者的临床状态,并测量血小板计数;必要时,进一步输注血小板。

-PadhiS,Kemmis-BettyS,RajeshS,HillJ,MurphyMF;GuidelineDevelopmentGroup.Bloodtransfusion:summaryofNICEguidance.BMJNov1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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